图书馆
借阅规定
当前位置: 首页 · 读者指南 · 借阅规定
借阅规定

学校图书馆主要为全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服务,为保证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源和馆舍设施的安全高效使用,特制订本规定。

一、借阅凭证

1、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入图书馆。

2、校园卡的办理、挂失、补发、注销等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
二、借阅方式

1、馆藏文献借阅分外借、阅览两种方式。基藏图书、工具书、特藏书和报刊等限馆内阅览。

2、本馆文献实行开架借阅。

3、限馆内阅览的文献,如需复印,可办理手续,当班归还。

三、借阅册数和期限

1、本校教工和研究生每证可借阅图书20册,借阅期限为90天,在不超期和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90天。

2、本、专科生每证可借阅图书20册,借阅期限为60天,在不超期和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60天。

四、读者借阅权限的停止与恢复

1、教职工、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,到技术部核查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2、特殊原因离校者,其借阅权限终止,应由其家属或所在单位人员来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。

五、校园卡违规借阅的处理

1、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伪造、借用和冒用他人校园卡入馆。

2、凡使用他人校园卡借阅文献者,工作人员有权暂扣该卡,由本人凭身份证认领。

3、凡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使用者,除接受批评教育外,还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。

 




信阳师范大学谭山校区图书馆

地址: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


  • 图书馆公众号